誠信經營政策
為履行社會責任並在市場上取得成功,參與者及其代理商必須謹守最高的道德標準,包括:
- 誠信經營:在所有商業互動關係中都應謹守最高的誠信標準。參與者應採取零容忍政策來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貪污、敲詐勒索和挪用公款。
- 無不正當收益:不得承諾、提供、批准、給予或收受賄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當收益。此禁令包括承諾、提供、批准、給予或收受任何有價之物(無論是直接還是透過第三方間接地進行),以期獲得或保留業務、將業務轉讓他人或獲取不正當收益。應推行監控和強制執行程序以確保符合反腐敗法的要求。
- 資訊公開:所有的業務來往應具透明度,並準確地記錄在參與者的賬簿和商業記錄上。應當按照適用法規和普遍的行業慣例公開有關參與勞工、健康與安全、環保活動、商業活動、組織架構、財務狀況和業績的資料。不得偽造記錄或虛報供應鏈的狀況或慣例。
- 知識產權:應當尊重知識產權;須以保護知識產權的方法傳遞技術和生產知識;並必須保護客戶和供應商的資料。
- 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應謹守公平交易、廣告和競爭標準。
- 身份保護及防止報復:除非受法律禁止,參與者應當制定程序來保護供應商和員工檢舉者,並確保其身份的機密性和匿名性。參與者也應制定溝通程序,讓員工可以表達他們的疑慮,而不用害怕遭到報復。
- 負責任地採購礦物:參與者應當制定政策來合理地確保他們製造的產品中所含有的鉭、錫、鎢和黃金不會直接或間接地資助或有利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鄰國內嚴重侵犯人權的犯罪武裝團體。參與者應對這些礦物的採購和產銷監管鏈進行嚴格的審核,並在客戶查詢時提供有關審核標準的資料。
- 私隱:參與者承諾合理地保護任何與其有業務來往者(包括供應商、客戶、消費者和員工)的個人資料和私隱。參與者應當在收集、儲存、處理、傳播和分享個人資料時遵守私隱和資料安全法律及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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