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社會責任專區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民國ㄧ七年六月五日成立,成員共三名,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審計委員會審議事項主要包括:

一、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常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開會一次,歷次審計委員會會議討論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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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員會

為了持續強化公司治理並接軌國際標準,奇力新於民國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成立薪酬委員會,以審議公司整體薪酬政策及計畫。

薪酬委員會審議事項主要包括:

  •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系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至少每年開會三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一)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

       (1)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資報

            酬之政策、制度、  標準 與結構。

       (2)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標準為之:

       (1)薪資管理應符合本公司之薪酬理念。  

       (2)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

           常水準支給情 ,並考 量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

           關連合理性。    

       (3)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本公司風險

            胃納之行為。  

       (4)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

           資報酬支付時間, 應考 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

            決。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歷次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討論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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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相關專業
 
 獨立董事
 
 
張維祖

 V 

召集人

V

  召集人

豐富的產業經驗及策略規劃 
         
 獨立董事
趙惠娟
 V 財務會計及公司治理 
         
 獨立董事
林郁昌
 V  V  法律及股務專業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chilisin_investor_file_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