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并接轨国际标准,奇力新于民国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成立薪酬委员会,以审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及计划。
薪酬委员会审议事项主要包括:
- 定期检讨薪资报酬
- 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职能,系以专业客观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 之薪资报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评估,至少每年开会三次,并得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供其决策之参考。
(一)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职权 :
(1)订定并定期检讨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之绩效与薪资报
酬之政策、制度、 标准 与结构。
(2)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
(二)薪资报酬委员会履行职权时,依下列标准为之:
(1)薪资管理应符合本公司之薪酬理念。
(2)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之绩效评估及薪资报酬,应参考同业通
常水平支给情 ,并考 量个人表现与公司经营绩效及未来风险之
关连合理性。
(3)不应引导董事及经理人为追求薪资报酬而从事逾越本公司风险
胃纳之行为。
(4)针对董事及高阶经理人短期绩效发放红利之比例及部分变动薪
资报酬支付时间, 应考 量行业特性及公司业务性质予以决定。
(5)本委员会成员对于其个人薪资报酬之决定,不得加入讨论及表
决。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歷次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討論重點,請點選下方連結:108-10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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